夏七月连忙往地面张望看去。
男孩子刚才站的地方,有一个黑色的钱夹。
夏七月走了过去,把钱夹捡了起来。钱夹鼓鼓囊囊的,里面好像装了不少东西。夏七月犹豫了一下,还是把钱夹打开了。钱夹里面夹有一张照片,几张银行卡,最令夏七月心跳加速的,是一大叠厚厚的粉色人民币。
天,这么多的钱!
夏七月好奇——好奇心人人皆有之嘛。夏七月忍了又忍,还是忍不住,她把那叠粉色的印有伟大领袖毛主席头像的人民币从钱夹取了出来,数了一下。
这些粉色的人民币,竟然有六十六张——六十六张,那可是六千六百元啊,夏七月长了这么大,从来没有拥有过这么多的钱。看来那个男孩子,不是一般的有钱,而是非常非常的有钱。
但有钱又怎么样?
再有钱,也与自己无关。
想着男孩子那嚣张,目中无人的样子,夏七月不禁气恨恨的,把那叠粉色的印有伟大领袖毛主席头像的人民币塞回钱夹里去,扔回到地上。
未了夏七月还不解恨,猛地踩上了几脚,嘴里骂:“什么东西嘛?长得帅就了不起?有钱就了不起?哼,本小姐可不稀奇!”
夏七月转身要离去。
走了几步,夏七月又再停了下来,盯着那个涨鼓鼓的钱夹看,眼光舍不得离去,电光火石间,脑海里涌出了一个邪恶的念头,与其做“鸡”,不如做贼!
哎呀呀,做贼!
夏七月心虚,东张西望了一下,四周围没人。
夏七月咬了咬牙,伸出了罪恶的魔掌,战战兢兢地把钱夹再次拾了起来,以了很快的速度,塞进了自己的内衣里。
也许是因为激动,又也许是害怕,夏七月感到自己的血液一直往上涌,身体深处如同有一股热腾腾的火花四处乱窜。而夏七月整个人,很不争气的就如一只惊慌失措的小鹿,忍不住的手脚颤抖起来,不能自抑。
此时不跑,待何时?
夏七月如丧家之犬,顿时拔腿,来个鞋底抹油,逃之夭夭。
……
……
夏七月跑回到出租屋去。她居住的地方,在城北的一个小区。这些租金便宜的房子,环境不好,地方乱而杂,就像某一个村庄角落。
夏七月住在一幢破旧的由办公楼改建而成的楼房。
因为年代已久,破旧得已成了危房,墙上原来粉刷的灰粉掉得差不多了,看不出原来的颜色,很多地方露出陈旧的砖,斑驳陆离,污迹斑斑。
夏七月在三楼,单间配套的房子。
地方小小的,二十来平米,阴暗而潮湿。进去是客厅连着厨房,隔着窄小的卫生间,卧室更小,勉强放得下一张上下架床,还有一个小小的衣柜,一张小小的梳妆台,一点多余的空间也没有。
房子里没有阳台,晒衣服在过道走廊里,像了中学生宿舍,挂了花花绿绿衣服,如果衣服没脱水,人走过的时候,水滴还落到头上身上。
这倒还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