铐收起来,还给胖子手腕上的红痕揉了揉,一张年轻人端然正气的脸上满是愧疚,“对不住,这都是误会,我们是接到报案,说你手持利器,还满脸的血……”可疑的顿了一下,王队长清咳两声,顺便劝诫小胖子,“家里只有你一个人吗?如果想吃鸡肉,直接去超市买现成的就好了,省的还要自己费劲儿杀鸡……”
关键是你这才几岁大啊,本事还不小!住这种豪宅,家里连个大人都没有,偏偏一个小孩子亲自动手,搞得跟命案现场似的,把人家物业小哥儿生生吓破了胆子,浪费多少警力啊!
胖子慢慢活动着自己的手腕,好像半点不生气,一双细长的眼睛笑成了月牙状,观之十分可亲,让王队长更是愧疚了一把。
程小昱乐呵呵的,“我也有错,这不是别人给送来的大公鸡嘛,又不能养着,只能杀了,我家里也没大人在,家政也没来得及请呢,以前看别人杀鸡特别简单,就自己试了试……您放心,有了这次教训,我以后再也不干这事儿了!”
如果程富裕听到程小昱这番话,不定会怎么生气呢!不光普通话听起来很是标准,关键他还通情达理啊!他妈的跟你老子就跟只刺猬一样,对外人反而这般好说话,究竟是何道理?
说实话,平白无故遭此一难,胖子心里也不大痛快,但眼前这警察肯定是管他们这片儿的,年纪轻轻就是小头目,想来身份背景不错,应该很有发展前途。亲爹指不上,他也不能太过得理不饶人,把人都得罪光了,到时候人家随便给他使点儿小绊子,就够他喝一壶的。
当然,最主要的是他也没有啥具体损失,人家也道歉了,所以也没必要太较真儿。
胖子打小就明白一个道理,多个朋友多条路,多个仇人多堵墙,他跟程富裕一家子不对付,这是阶级矛盾,是不可调和的,暂且不提。可他对普通人,就绝对不会咄咄逼人惹人厌烦,不然他在乡下的时候,也交不下那么好的人缘儿,就算给沈茂军当狗头军师,‘敌对势力’也几乎没有谁特别看胖子不顺眼。
程小昱心里的小算盘还是打的啪啪响的。
果不其然,王队长对胖子的这番表态十分满意,越看这孩子越觉得顺眼。
要说程小昱这长相,虽然他生了一身的胖肉,但因为年纪小的缘故,在大人看来,他这圆滚滚肉呼呼、白嫩多汁的样子其实是非常讨喜的。
程富裕当年是以长得好闻名乡里的,乐小米既然能入程富裕法眼,除了家里有钱之外,相貌也绝对很说得过去。所以胖子的基因是很不差的,只不过因为胖肉太多,五官都被挤得走形了,眼睛一条缝,也只能让人夸一句白嫩可爱罢了。
住这种豪宅,别的先不说,富二代的身份是稳稳地了,王队长见过不少富二代熊孩子,今天办了这样的乌龙差事,本来还担心小胖子得理不饶人,结果没想到人家这么通情达理,小小年纪遇事不惊,单凭这气度也够让人称赞一回的了。
王队长俯下身拍了拍小胖子的肩膀,从兜里掏出一张素白的名片递给他,“总之今天这事儿是我们的工作失误,我跟你道歉了。小朋友你以后如果有什么难事儿,可以到咱们当地的派出所找我,我姓王,你叫我王哥就好,咱们今天不打不相识,就当交个朋友吧!”
胖子大大方方的接过名片,“成,那我就先谢谢王哥了!”
这时,房门再一次被打开,一个穿着职业装的中年男人走了进来,和王队长打了声招呼之后,可能觉得这场景和预想中的有些不一样,就给那个报警的小马甲使了个眼色,‘怎么回事?’
小马甲心里泪如泉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