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后向警察报案,决定杀掉活口,点火之后逃跑
四,无目的杀人,是某个有纵火癖好的变态所为。
虽然分析得很有道理,但她的猜想被事实一个一个地推翻。
医院在检查完她的身体后,说她除了记忆丧失,记忆功能下降,身体虚弱之外,压根没有什么病,简白通过和她的聊天,也发现她并非是那种容易和人结怨的性格,第二条基本可以排除。
要说是小偷入室行窃,行迹败露要灭口的话,应该不会采取这种繁琐的手段,直接用刀或是钝器会更快些,而且,小偷在哪里下手不好,偏偏跑到这早已搬空了的楼里行窃?
警方经过一番调查后,找到了这户住房的原主人,他表示根本不认识安,而且常年住在一个小区里的左邻右舍也都作证,从来没人见过这个女孩。
那只有第一个可能性可能成立了。
简白想从她的口音下手,如果她会说某地的方言的话,那就可以大大缩减找寻的难度,可她一口再标准不过的普通话实在让简白无计可施,而且在某天,简白意外发现她的英语说得出奇得好,是极其纯正的伦敦英语,她一个黑头发黄皮肤的,总不会是外国来的吧?
警察遍寻了最近的失踪人口登记,还做了全国联网,没有一个报案人所描述的体貌特征和她有相似之处的,如果真的是绑架的话,她的父母总不至于从头到尾都不报案吧?
简白放弃了这个想法,他只能在报刊上刊发一些寻人启事来寻找简遇安的父母,有些媒体听说了她的事情,想要帮她找到失散的家人,却被她拒绝了。
从她得知,警局里没有绑架案的报案记录后,她就不再那么急切地想要找到她的父母了。
在这个世界,她被完完全全地抛弃,没人知道她来自哪里,她是谁,她自己也不清楚。
她过去十三年的生命,被某种东西凭空抹消了。
还好,简白一直照顾着她,她也只信任简白一个人,这是她的救命恩人,也是她的再生父母。
三个月后,她出了院,简白直接带她回了倥城。
按照简白的逻辑,是这样的:
“我当时选择救你,我就一定得对你负责,要是我打算只帮你那么一把,最后把你扔下,我当初就根本不会救你。”
在简白的影响下,她从刚开始的低沉情绪中很快走出,简白还发现,她对殡仪馆中的尸体并不排斥,还表现出了一定的兴趣,简白送她去上了一段时间的专科学校,专门学习尸体美容和殡葬行业的基础知识。
从那时起,她就留在了简白的殡仪馆里工作。
她的名字是简白起的,简白给她这个名字的时候说,并不是让她跟自己一起姓简,而是简简单单的简,随遇而安的遇安,他以这两个词,祝愿她的人生能平淡喜乐。
她连自己的年龄都不记得了,还是简白带她去做了个骨龄测算,测算结果是她应该是十三岁,简白还给她选了个生日,6月1日,原因是他曾想过,如果自己的儿子或女儿出生,最好是在6月1号,这样,把六一儿童节的礼物送过后,就可以省下生日礼物的开销了。
那场大火烧掉了她的记忆,烧掉了屋子中的一切,但还留下一本书,那本书被发现时,就放在床上的枕头下面。
简白特意把那本书从警方那里要了过来,在她过十四岁生日的时候送给了她。
这本书是英译的《小王子》,装帧很精美,可惜书壳已经被烟雾熏黑了,里面的书页还算完整,第一页上写着一个漂亮的英文名字。在还没确定“简遇安”这个名字前,简白都是用这个英文名来称呼安的。
。
这个颇具异域风格的名字,安一度非常喜欢。
但时隔多年,当它出现在一张神秘光盘的寄出者一栏时,在安的眼里,就充满了另一种古怪诡异的含义。
这个,究竟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