胡一刀哈哈一笑,道:“小兄弟你可是当今武朝天子,再这般喊,胡某可不敢认。”
封建社会,长幼有序,尊卑有别,对维持社会运转的这一套还是挺认可的,若不是岳风、胡一刀相识已久,胡一刀看着岳风一步步荣登皇位,他可不敢这般开玩笑。
苗人凤神色为之一动,道:“武皇帝?”
岳风洒然一笑,淡然道:“我本江湖人,入了庙堂,也只是穿上一件比较好看的衣服。但这衣服实在有些不大合身,什么皇帝不皇帝,我倒是没怎么放在眼里。”
胡一刀、苗人凤身体俱是一颤,谁也没料到岳风会这般。
醉卧美人膝,醒握杀人剑。
毫不夸张的说,这可以称得上是一个男人生在人世间,奋斗的终极目标了。但放在岳风这里,他却是毫不在意,弃之如敝履,观之无半分作伪,怎能教人不惊叹?
几人随即寒暄介绍起来,果不其然,那绝色美妇正是南兰,小女孩是苗若兰。
唯一的问题是……他们怎会来这里?
田归农先被岳风变成太监,而后几年醉心练武,自然不会闲得无聊去骚i扰苗人凤,顺便再送好友一顶绿油油的帽子戴——当然,他若成了太监还有这本事,那岳风简直该去日狗。
而后,苗人凤便将情况简单说了下去。
这些年,他与毒手药王无嗔不打不相识,成了至交好友,而胡一刀又恰好拜访,两家遂打定主意,一起前来药王谷,拜访无嗔。
总算没那么苦逼了。
岳风心中轻轻一叹,又扫了一眼南兰,察觉她眉宇之间,并不十分开心,又是一叹,果然,这俩人就不该在一起,就算没有田归农,以后肯定也会有李归农、张归农。
甚至是隔壁老王!
如人饮水,冷暖自知,岳风又不是苗人凤的保姆,管不了,也不愿管,一切但凭造化吧。
几人聊了一阵,正要一起进谷,苗人凤忽然道:“五年以前,岳公子已是江湖上第一流的高手,而后四年没有任何消息,再度现身,世人谓之神仙中人,说的可是岳风岳公子?”
岳风稍稍一愣,随即洒然一笑,道:“正是。”
他当然明白苗人凤的意思,就是有些不能相信,想要亲身一试而已。
这几年他也算是勤练剑法,苗家剑的造诣,早已远非昔日可比,至于岳风如何神功盖世,亦或是好友胡一刀如何描述,不论外界传闻如何神乎其神,不亲身一试,总是不能甘心。
当年,苗人凤背着“打遍天下无敌手”的黄布包袱走遍江湖,从南打到北,虽是为了激胡一刀现身一战,但他敢自号“无敌”,便知他是多么的骄傲、自负。
果不其然,苗人凤下一刻便道:“苗某想试一下,请岳公子赐教。”
“好!”
岳风只说了这一个字,便再无其他。对苗人凤这等嗜武如命的武人来说,没有什么比与高手相战,更值得高兴的了,只是很可惜,两人差距太大,这注定只能是单方面的虐杀。
而南兰,则是微不可察地皱了皱眉头。
她喜欢花前月下,她喜欢吟诗作对,她更喜欢山盟海誓,唯独不喜欢乱七八糟的比武打架,一言以蔽之,这位官家小姐直到现在都拥有一颗少女心。
两人的结合,实在是一场孽缘,真不该走到一起。
说话间,苗人凤已将苗若兰交到南兰的怀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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