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个苦命的孩子顾影自怜了好半天,才在小胖子美食的诱惑下,止住了伤心的泪水,三人决定不再在家独自伤悲,不如出去到街上逛一下,或许可以排解一下心头的抑郁之情。
今日的小镇比往日热闹很多,许多平时不见的人也都走出了家门,做买卖的,闲聊的,赶路的,小镇似乎比原先更见繁华了。
小锅子走到太白居门口,只见整个太白居酒馆外墙都是黑乎乎的,掌柜拉长了一张脸,正看着那些加固和装修的工人忙里忙外,央求他们加快速度,好尽快营业,以尽量弥补这些日子的损失。
卖馄饨的王寡妇依然是一脸的笑容,招呼着南来北往的客人,仿佛个个都是她的亲人一般,昌盛米行的窦掌柜还是那副欠揍的模样,不过在小锅子眼里看来,这些人今日都似乎与往常不太一样,至于哪里不一样,小锅子还真说不出来。
小胖子在一个炸麻圆的摊位上买了三个麻圆,用纸包着,给秀秀和小锅子一人一个,这玩意看起来很大,其实里面是空空的,一口咬下去,并没有多少。
三个人捧着边直边吃,走着走着,看到路边居然来了一个耍猴的,那猴子正举着一面小旗一摇一晃地走着,四周围了一大群人,耍猴的老头卖力地敲着锣,见人差不多了,就对大家作了一个揖,说了些场面话,然后便驱赶着小猴子进行表演,可爱的小猴子做着各种造型,有时还扮一个鬼脸,逗得小孩子子们哈哈大笑。
三个孩子看得兴高采烈,但看着看着,秀秀的嘴巴就瘪了起来,眼睛里充满了水汽,拉着小胖子和小锅子就走,小锅子不解,忙问为什么,秀秀说,那个小猴子好可怜,全身脏兮兮的,这么卖力的表演,那个坏老头还用鞭子不停抽打小猴子,说明这小猴子日子过得一点也不好,她心里受不了,不想再看下去了。
其实小锅子心里也挺矛盾的,他也觉得那猴子可怜,但又想看猴子的表演,毕竟这不是经常可以看到的,既然秀秀不愿意看,他也就只能和小胖子一起,一步一回头地向前走了。
“哇,好漂亮的羽毛,大大哥,我喜欢那根羽毛。”秀秀忽然眼睛一亮,分开人群,走到一个摊位前。
这个摊位前站立着两个人,一个大约五十来岁年纪,猎户打扮,人不是很壮,甚至还有些瘦削,但给人的感觉很矫健,似乎是一只蹲伏的豹子,全身每一块肌肉都充满了弹性,身边站着一个六七岁的小男孩,小男孩虎头虎脑,眼睛很大,皮肤黑黑的,身后斜背着一把玩具似的木弓,腰间皮囊里插着几支一尺半长的竹箭,虽然年纪小,但却是一幅标准小猎人打扮。
他们身前摆放着一堆东西,有三四只野兔,两只野鸡,还有一头大约有100余斤的黑乎乎的野猪。
野猪早就死得透透的,野兔也静静地躺在地上,但那两只野鸡却是活的,大概是用网捕捉到的,正有气无力地蹲坐在地上,闭着眼睛养神。
秀秀一眼看到的正是那两只野鸡。大概所有女人都对美丽的东西没有免疫力,哪怕她只是五六岁的小女孩。
秀秀一看到那野鸡的尾巴就走不动路了,那只野鸡长着五彩的羽毛,嘴是黄色的,眼是黑色的,但头却是红色的,脖子又是白色的,身上的羽毛像一个个美丽的贝壳,最美的是它的尾巴,大概有两尺半长,有着黑黄相间的纹路,对着阳光,似乎又闪耀着金色的光芒,流光溢彩。
秀秀记得父亲带他去戏园看戏时,常常看到那些美丽的女人头上就插着这样的羽毛,她们唱戏的时候,不时将头一摇,那羽毛就在头上晃来晃去,美丽得不可方物。
秀秀蹲下身去,想用手摸一下野鸡的尾巴,但野鸡似乎很害怕,咯咯地叫着,扑了扑翅膀,努力离秀秀远一些,只是因为脚上被拴上了绳子,无法远离,努力了几下只好垂头丧气地停下来。
“大大哥,我想要这尾巴,你买给我好不好?”秀秀对着小胖子央求道。
“你为什么总叫我大大哥?”小胖子奇怪地问。
“因为我爹让我叫锅子哥大哥,你是他的大哥,不是大大哥吗?”秀秀认真地回答。
“呃,我觉得你还是叫我曹大哥吧,叫他就叫锅子哥,否则我总觉得你结巴一样。”小胖子思索了一下回答道。
“噢,那好吧,曹大哥,我想要这野鸡的尾巴,买给我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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