去百乐门好顿逛,好顿买,明知道有些衣服是买了穿一次就再不会有第二次的,也买下来,见客户嘛,总要备几套。这百乐门真是好地方,底层是游乐场,高层是饭厅,中间全是店铺。有大品牌,有小淘货,各种各样的新鲜小玩意儿,连正宗的老北京糖葫芦都买得到。
我跟安公公说:“这百乐门什么都好,就名儿起的不好,好好一个大商场,叫什么百乐门,听起来不是赌场就是窑子,怎么想怎么不正经。”
安公公接话儿:“巧巧你可别瞧不起这地儿,就这名儿才招人呢,这城里的名人都经常上这儿逛,你没听说前几天有个职业,就是整个相机在这门口等着,来个明星拍张照片,然后卖给那些流着哈喇子的小粉丝。”
说到粉丝,心里便突然一怔,安公公也自知失言,打了个哈哈拽我去看宠物店里的名犬,我也未及多想。
心思还没有转过来的时候。迎头撞上一人,抬头刚想说声抱歉,不由的愣住了。
倒是他先开了口:咦,你不是那丫头吗,这大半年的跑哪儿去了,不跟着我们混了?
语带笑意,我诧异他还记得我。记得别人都叫他张哥,只有非,叫他宝铭。
他是非的经纪人。那些日子,我跟他有过数面之交的。
我说:“是张哥啊,真没想到你还记得我。
他还是笑着:“怎么不记得,那天下雨,还是我送你回你住的地方的,回头哪儿去了,就一直不见你人影了”。
我说:“是吗,谢谢你了。后来我病了几天,然后就回来了”。
他不再多言,笑着拍拍我:“走了啊。”
我也点点头,说了句:“再见”。
有那么两秒钟,我心中一片思量,却不知要想清楚些什么,及至他走出三四米远,才冲口而出:“张哥,你们怎么到这儿了?”
“哦,非来拍一个外景,过几天走”,他回过头来说,声音随着脚步的远去而拖出了柔软的尾音,似轻薄的纸,很有些不透亮的模糊。
于我,却不谛重音锤耳,想知道的,不就是这句么,非在这个城市.
非,现在在这个城市。
再无心这闹市里的繁华,只觉得刹那间冰雪空落于心间,冰凉而湿冷,却隐隐的,透着那么一点点浅喜。
意味索然的拉了安公公回去。他也听到了刚才的对话,看我的表情登时判若两人,不由失笑,还是那一副懒洋洋的腔调:“巧巧,你想去看就去呗,打听个剧组在哪儿,对咱们电视台来说,不跟吃饭似的。再说了,你这又不是生死苦恋,一个明星嘛,喜欢就多看两眼,不喜欢就少看两眼,更何况,还是个女的,你至于一副徇情的模样吗?”
安公公的话轻巧而调侃,像一柄钝钝的刀,在静静的湖面上划出淡淡的水痕,水不懂得疼痛,我却蓦的被一股尖锐的疼痛穿过。
我与非,到底是什么样的感情呢。如果仅仅是偶像,可年少时候喜欢的明星还少吗,却没有一个长情的,更何况,她曾经牵过我的手,我们近在咫尺。
我喜欢她,喜欢到听到她的名字就难以呼吸的地步。可我的性取向从来没有问题,大学时候,见到帅哥一样流口水。
我从来不愿意去想这些问题,根本就是没有答案的纠缠。安公公无意中的话虽然使我不得不面对自已不想面对的困扰,同时,再一思量,可不是吗,想见就去见一面,难道谁还会见一面就把我买了做丫环不成。
疼痛过后,顿觉轻松,也因为我跟非之间的天壤之别,注定我们不可能有交集,我付出怎样的行为,都是不可能的。
既然不可能,又有什么可顾忌的呢。
来连城拍外景,几乎都是冲着大海去的。这里的海滩不柔美,无风情,它的味道不是小家碧玉,那对它来说,太委屈了。大气,磅礴,即使在无风无浪时,你站在海边,自有一番胸襟在心头.
深秋的连城,阳光看上去娴静温婉,海风,却是凛冽的。非的剧组选择了近郊一片半封闭的海滩,又值深秋,几乎无人迹。我穿了件厚些的短款风衣,配长筒的皮靴,看上去应该成熟而正式些吧。那个裹着磨边的牛仔裤追寻她足迹的小丫头,不知道她可依稀还记得。
开车开了很久才到海滩,这里果然是美的。下车后莫名的心跳,远远望去,第一眼便看到了非,今天她是旧时扮相,对襟小褂,粗粗的辫子,忆起第一次见到时的清雅与惊艳,只是一年多以前的事儿,想起来却似已过千山万水。
走进剧组围起来的这一片儿,出示了记者证,安公公也提前打好了招呼,今天只做为个人来凑个热闹,不带公家性质的采访,也会保证守口如瓶。
剧组的氛围是我熟悉的,毕竟以前跟过非一段日子。知道哪里是不会影响到其他人工作的,找好小角落,我开始专注的看非的戏。
非瘦了些,越发的好看。典型的江南女子,个子不算太高,不是明艳不可方物的风情美女,有铅华落尽的清雅与素淡,让人的心一见着她,似乎就跟着掉了下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