果会结婚的话。
叶宁不甘不愿得跟着她出了门,打听了一会后听一个大妈说他们家有一间房子出租,两室一厅里面已经住了一位考研的学生了。
里面的客厅有着杂乱,还摆放着一些书籍,沙发上面也没什么人整理,一看那位室友就是有些邋遢的人。
不过对方在考研也能说得过去,好多人在这个时候都把全部的精力用在学习上,生怕浪费一分一秒,不打扫房间这种事也就没什么了。
叶宁看到这一幕,立刻就想放弃了,他只是想找个理由去瑞拉家,可不是真得没地方住。
房东看到两人的样子就知道他们在意什么,解释道:“小王现在正在关键时期,过了这一段时间就好了。”
此时旁边一个门打开了,出来一个带着黑框眼镜的男生,看到辛瑞拉他的眼睛亮了一下,“这是新来的租客吗?”他问。
“要租房的是这位先生,小情侣一起来看房的!”房东笑道,话说那女孩还真漂亮。
“听说你也是这个社区的,怎么不让你男朋友住在家里呢?”房东奇怪的问,她不希望到时租了又马上说要搬家。
“我们还没结婚,不住在一起很正常呀。”辛瑞拉道,能让奶奶少担心一些就少担心一些。
“也是,你看我这话问得!”大妈笑着说,心里却道这姑娘家教好,她就是被现在年轻人给同化了,不然以她们那个年代出生的人来说也不会这么问。
“要不就这里吧,离你还近一些。”叶宁道,知道她的坚持他也只能退而求其次了。
辛瑞拉笑着搂了他的腰,道:“嗯。”
他马上就被对方安抚了,心道果然是他命中注定的爱人,马上就了解到自己的软肋了,他怎么舍得对她生气呢,对她来说将她抚养长大的奶奶更加重要那不是理所当然的嘛。
决定了他的住处之后,两人就一起去买了一些日常用品,将一个空荡荡的房间装点得像个家样,不再冷冷清清的,就连房东过来看了都说很温馨。
《炽寒》最近引起了很大反响,辛德瑞拉这个作者之前已经创作出了一个流派,文坛之中有些泛酸的人都觉得她有些运气的成分。
现在《炽寒》彻底颠覆了这个说法,因为《炽寒》之中又独成一派,成为了新的流派,让辛德瑞拉这个作者响彻国内,就连外国的一些书迷也渐渐多了起来。
叶宁得到消息,《炽寒》的销量不错,短短半年已经加印了五次了,这是从来没有过的先例,足以说明这本书的火爆程度。
出版社也极力推崇她的作品,还时不时的引起话题,让大家都知道这位本来小众化的作者,当他们扒出该作者曾经引起热议的真颜后,纷纷感叹她是“坠入凡间的仙子”。
她的又一本书《变幻》也随机而发,延续了之前《炽寒》的风格,比之前更加富有内涵,毕竟栾九凤的几世也不是白活的,她的经历成就了《变幻》。
对她来说这本书写得就是她自己,她变幻各种模样成为别人,为别人的梦想而活,改变别人的困境,这就是她存在的意义。
《变幻》一经发布再次引地热议,成为畅销书的榜首,曾经的辛德瑞拉纵然天纵其才却鲜为人知,所以她的作品才被别人盗取,现在她成为家喻户晓的大作家,这种情况再也不会发生。
边晓诗听哥哥的话成为了一名作家,没有人知道她之前动过什么样的念头。
她的作品还是有一小部分喜欢,在新人作家里算得上是出众了。
自众她使计破坏了哥哥和辛瑞拉之后,她觉得自己终于报了仇,却不知道在她活得越来越潇洒的同时,边城山一直受着煎熬。
他本来就知道自己没什么机会和辛瑞拉在一起,可偏偏是那样的爱而不得却让他更加无法忘记她,自己对她曾经用心险恶,妹妹又和她不和,他如何还能和她在一起,他无比憎恶当时不知所谓的自己。
其实,他很清楚妹妹的作法,只是在看到辛瑞拉丢掉自己的玫瑰花后,他的自尊无法让他再去讨好她,也许自己还是一个人比较适合,直到最后他都是一个人。
彼时,边晓诗已经结婚生子事业有成,有了自己的生活,辛瑞拉也已经和叶宁结婚,活在过去了一直都只有他一个人。
后来就连边晓诗也看不下去了,她决定告诉哥哥自己做的事,让他别再为情所困,原本一切就都是她的错。
可是边城山摇了摇头道:“我和她从一开始就注定不可能在一起,这和你没有关系,不要管我的事了,照顾好你的小家吧!”
边晓诗听到这话就离开了,她的眼里蓄满了泪水,可是再也没有哥哥帮自己擦眼泪了。
哥哥,他一定是有些怨自己的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