说修不正常是有道理的,感情世界相当于空白了六世的他,“女人”的话题就不用多说了,就算谁没事儿提上两句,修也只会点点头,很是认真地回一句“女人真麻烦”,所以……谁会和他聊女人啊?至于兴趣爱好……生来便是王子的修,唯一的兴趣爱好就是政·治,所以……他的话题只有政治和???
一聊到政·治,修也异常严肃,他点了点头:“老区长已经像纳尼政·府举荐了他的儿子,不过政·府并不想老区长一族的势力过于庞大,他儿子接任区长的可能性非常低,若是东南地区全民公投的话,狼族的胜算会大一些。”
“呵……”大圣向后一靠,斜睨着那两位侃侃而谈的政·治家,倒不是大圣对局势不上心,只是……“我说,你们叔侄俩能不能有个吃饭的样子?‘下班时间不谈公事’这个道理,一般白领都知道,你们俩怎么就悟不透呢?”
修一转脸,也直直地凝着大圣,修那道眼神的意思是——不聊这个,那么聊什么?
当当会心一笑,连忙打着哈哈道:“确实,这事儿明天议会上再说吧,嗯?菜都上齐了,你们那两位准王妃怎么还没到?”
“我去接岳神。”
“女人很麻烦的。”
两道声音同时响起,使得在场三人不禁一愣。
大圣和当当对视一眼,又相视而笑,看来,这个禁欲系宅男终于开窍了。
而修则是迷茫地看着大圣——他刚才的那句话,听起来很耳熟的样子,这不是他以前聊起女人就会脱口而出的口头禅吗?
与此同时,通往餐厅的那条长长的走廊里。
“岳神小姐,我们得快点了,用餐的时间就要到了。”丽莎一边搀扶着笨拙的岳神,一边火急火燎地念叨着,如果可能,丽莎真得很想扛起岳神飞奔。
而那位被丽莎一遍又一遍催促着的岳神……她身着一件毛绒绒的白色上衣,搭了一条墨蓝色的短裙,白皙的长腿裸·露在外,一双裸色的包脚高跟鞋衬得她又高又窈窕,若是岳神能好好走路的话,还当真算得上赏心悦目。
“停停停!”岳神嘴里叫嚣着,身子却更快一步地站着不动,她试着朝前迈了一步,又疑惑道:“诶?是脚跟着地还是脚尖着地来着?”
丽莎无奈地喘了一口气,“脚尖。”
岳神又试探性地走了两步,一本正经道:“不可能,这样走太费劲儿了。”
如果可以,丽莎真的很想冲着岳神翻白眼,“您得把着力点放在脚尖上,您要是用脚跟着地的话,没多会儿脚跟就疼了,而且,这么高这么细的跟,脚跟着地容易崴脚。”
第一次穿高跟鞋的岳神完全找不到要领,脚尖着地吧,每一步都走得跟猫似的,特别累,而且踩在这软趴趴的厚实地毯上,很难找到着力点,脚跟着地吧,像丽莎说的,她这一路险些摔倒了四次……
吃个饭而已,有必要搞得如此步步惊心吗?
岳神跟着丽莎慢慢往饭厅挪动,一边欲哭无泪道:“哪个天杀的发明的高跟鞋啊?别让我见到他!见一次打两次!”
丽莎撇了撇嘴,“那个人应该死了好些年了。”
“挖出来鞭尸!发明这么反人类的东西,他到底是图什么哇?”
这一幕,恰好落进了从走廊另一边走来的一行人眼里。
打头的是一个面容姣好的女人,她高挑又窈窕的身材,并不是身上那套枣红色洋装长裙所衬出来的,她的美像是与生俱来,任何物件在她身上,只是将她的美升华。
如果说天神造人时是区别对待的话,那么她,就像是天神耗时耗力所造出来供给天神得瑟的杰作,普通女人在她面前,就只是天神为了交作业而赶出来的残次品一般。
这么可圈可点的女人,不是娜珈还有谁?
看到岳神时,娜珈也是为之一愣,她稍稍放慢了脚步,朝着岳神云淡风轻地牵了牵嘴角,便又不卑不亢地朝着餐厅迈去,再也没看岳神一眼。
“好美的女人。”丽莎喃喃道。
“是吧?这世间就是有这样的极品尤物,她们即使不脱衣服,也能这么吸引人。”
丽莎一怔,强忍着翻白眼的冲动,她真的猜不透岳神,尤其是看不懂她这种随随便便一句话就能毁掉一切美感的神一般的天赋能力。岳神也不再说什么,埋着头看着她所踏出的每一步,她不懂,为什么再次简单娜咖时,她的眼里不再是空无一物,而是和穆阿如出一辙般,残留着淡淡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