先前因为这个小豆豆闹得满城风雨,连阿夏都被赶出去了,旁人都说阿夏这回完了,我是一点也不信。看吧,果然就如我说的那样,现在阿夏和孩子都回来了。
“她们还说什么,阿夏还没结婚就弄了个私生子回来,好一点的人家都不愿意把女儿嫁进来,这话我更是不信了。就凭着咱家阿夏这长相,这身份,搞定那些姑娘们那都是轻而易举的。嫂子,您说是不是啊?”
“嗯,阿夏年纪还小,结婚的事情也不急,就是有小豆豆又如何,以他的条件,只要他想结婚,这满城各家的小姐随他挑。”
沈母十分霸气地说道,隐隐地沈母也在暗指沈微金一直没结婚这事,和王氏斗争多年,饶是她再不喜这样勾心斗角,和她说话一定会暗藏机锋的习惯,也被王氏这恶心的人给磨出来了。
“大嫂您说得对,结婚晚点也好,先成事业再成家,省得孩子出生了还得管家里要奶粉钱,那可就不好了。”王氏说着捂着嘴笑了起来。
“可不就是这么一说么,阿夏今年都没问家里要过一分钱,我先前还担心他在外边会不会吃苦,谁想他那药膳馆竟办得这么好,不过一年就打响了名头。能一手将药膳馆办起来,还弄得这么好,真不愧是沈家的孩子。不是我这个当妈的夸人,但他这些成就,比起光靠继承家业的那些人取得的,要艰难得多。”
王氏虽爱挑衅,但因为年轻时也没念多少书,见识有限,加上口舌笨得很,根本说不过沈母。这时候眼见着说不过了,便岔开话题道,“是啊,阿夏确实很不错呢。咱家那小豆豆也一定像他聪明伶俐吧。”
“那是当然的了,一会儿你见着就知道了,不光模样长得好,又乖巧可爱,实在是让人喜欢。”
“哎,也不知道我什么时候能抱上孙子,阿龙那家伙每天忙着办他那几个店铺的事,根本抽不出时间来谈恋爱,让我好忧心。”事实上沈微龙是忙着吃喝玩乐,根本就没交一个正经的女友罢了。
“这个就是命,急不来的。就像我,没承想就有了小豆豆这么个小天使,这是上天的惊喜。”
王氏听了她的话心里很有两分不屑,只觉得对方是在嘴硬,接口道,“好在我们家有两个孩子,除了阿龙那混蛋,我还有阿金,不然光指望阿龙那个不靠谱的家伙,也不知道我什么时候能抱上孙子。”
说到这里,她故意停顿了一下,看了沈母一眼,见她面色不变,自觉没趣,便继续去夸赞自家儿子新交的女友。
“大嫂您是不知道,我家阿金这么多年都没遇到喜欢的姑娘,可把我们这些当父母的给急得哟,每天求神拜佛就为这事。今年他终于有喜欢的人了,那回带回来我看了,长得可好看了,跟个天仙似的,脾气性格又好,说话温声细语的,和我家阿金在一起,实在是再合适不过了。”
沈母就是被她刺激得越来越坚强,因为知道提起过世的沈微云,她的难过只会让对方看了笑话,因此如今她已经能够完全无视对方的挑衅了,听了她的话,说道,“阿金的女朋友是哪家的小姐?”
“就是吴家的千金啊?”
“是吴市长家还是永恒集团的吴老板家?”沈母可不觉得凭着沈微金的地位,能攀上这两家的关系,跟那两家的女儿走到一起。
“不是他们,她爸爸是新世纪百货老总。”
新世纪百货是一个本土的大型卖场,对于普通人来说算有钱人家了,但看在沈母眼里,那实在是不值什么。
她母家本就是大户人家,贵不可言,沈懿又是沈氏集团的老总,更是富不可言,一个开超市的,她还真没看在眼里。不过配沈微金倒也够了,因为沈懿早前架空了沈悦,所以沈微金虽进了公司,又持有一部分沈悦的股票,但地位也不算高。
“嗯,她和阿金倒是也算般配。”
“是啊,金童玉女,别说多般配了。那孩子大方得很,大嫂您看,这是她上回见面送我的手镯,国外的名家设计产品呢,好像是那个叫什么JK的设计的。听说他的设计贵得不得了,全世界这个款只有十条。我就说那孩子太浪费了,您猜她怎么说,她说,‘送礼物就是讲求个心意,只要贴心就行,钱不是问题’,还让我不要觉得贵,因为这就是她的心意。”
说着把手里的链子摘了下来,递到沈母面前要她看,“您看,这亮闪闪的多好看。”
沈母什么好东西没见过,最受不了这种爱显摆的人了,偏偏大家还是亲戚,寻常总是要碰头的,尽管不耐烦,还是把东西接了过来。
她用的哪一样不是最昂贵的品牌,JK设计的东西更是收藏了不知多少件,一入手就知道这链子不是她说的那样,是JK的作品,拿近了看眼,说道,“你这链子是仿的,而且还是低端仿制品。”
“什么?”王氏面色变得有些扭曲,满脸的不相信,只觉得是沈母在骗她。
“JK不会用18K金,而且你这个上边钻的成色也不好,这种钻他更不会用。再说这上边钻的切割手法,也不是他惯用的方式,至于这整个链子的风格,也和JK的不符。他设计出来的东西大气却不失庄重感,色调的选择上更是会十分大胆采用深色系,让每一款设计都深入人心,而你这一款明显不是这么一回事。除了上边写着个JK,再没其他的和JK能扯上关系了。”
作者有话要说:今天的第二更奉上。码字速度越来越慢了╮(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