他把那盒蓝光影碟从电视柜里拿出来,还打开盒子把光盘放进播放机,等确认过不是一片伪装成《夺魂索》的色_情影片后,才照原样收拾好。
这时时间已经到了十一点十分,张萌说午饭时间是十二点,于是他趁着饭前的空挡,在衣帽间拿了几件替换衣服,到浴室洗澡去了。
他在精致的淋浴间里舒服地洗了个热水澡,然后仔细擦干净身体的水迹,再用电吹风吹干头发,才走到小厅窗边那张沙发坐下。他把双腿地放到垫脚凳上,接着略微调整了坐姿,用一个最放松的姿势靠着椅背,开始在脑子里整理刚才找到的线索。
一九二四年,美国发生了轰动一时的“李奥波德和勒伯案”,两个富有的大学生合谋绑架并杀害了一名十四岁少年。
骇人听闻的是,案中两名凶手的犯案动机不为谋财害命,也和死者没有深仇大恨。他们杀人只是觉得菁英分子拥有主宰他人生命的权柄,同时为了谋划完美的犯罪过程,并在事后逍遥法外。
《夺魂索》正根据这起案件改编。影片主角是两名哈佛大学毕业生,他们认为自己是不受社会道德约束的菁英分子,为了实践“谋杀艺术”不惜亲手犯下杀人罪行。
两人谋杀了一名被认为是“劣等人”的同学,然后把尸体塞进一个装书的大木箱。为了炫耀自己的“杰作”,他们还在公寓举办派对,邀请包括死者亲戚朋友在内的一众人参加,并在藏尸的箱子盖上桌布,代替餐桌款待客人。
这部电影也有探讨过杜思妥也夫斯基的著作和尼采的学说,其中《罪与罚》就曾经被提及。
《罪与罚》的主角拉斯柯尼科夫是个有抱负的法律系大学生,但被贫困生话压迫得喘不过气,不得不靠典当物品维持学业,却被经营当铺的老太婆百般刁难和苛刻对待。
拉斯柯尼科夫认为人在实现自己的理想时,流血和牺牲都在所难免,所以为了构建更美好的世界,不平凡的“伟人”可以舍弃道德约束,并拥有犯罪的权利。为此他谋杀了那个经营当铺的老太婆,还失手杀死了她闯入现场的妹妹。
在犯下杀人罪后,他一度陷入精神混乱和恐慌,并在思想斗争中不断找借口开脱,他觉得自己的所作所为是出于公众利益,以及为社会除掉了一只吸人血的“虱子”。
但他最终还是经受不住良知的折磨,决定向警察自首并为自己犯下的罪行赎罪。在故事结尾,他从枕头底下拿出那本一次都没翻开过的福音书,接着找到了自己的信仰,并且下定决心洗心革面追寻新生活。
不过在内页写那句:“我并非不能接受上帝的存在,只是谢绝了他的拯救。”却像在否定《罪与罚》的结局。虽然不知道写那句话的出发点,但jd推测文中的“上帝”并不是指传统意义那位宗教偶像,而是借此来比喻某种行为准则。
他这样想的根据也源自《夺魂索》,主要和电影中探讨过的尼采学说有关。虽然对哲学涉猎不深,但“上帝已死”和“超人说”这两个著名学说他还是知道的。
尼采认为,上帝不能成为人类社会的道德标准,基督教的神经常随意发布命令和禁令,这些东西已经无法左右人类。人应该放弃向超自然力量寻求协助,从而去认识这个世界的新一套价值观。
在他的代表作《查拉图斯特拉如是说》中,尼采提出了“超人说”。他认为人类在经历过道德和信仰的幻灭后应该转变心境,面对心中的价值观去创建新的人生,并且转变为勇于尝试自我超越和价值重估的理想人类,也就是所谓的“超人”。
尼采提出的“超人”不是那个把内裤穿在外面满天飞的家伙,而是拥有高度思想觉悟和自我否定精神的人类。他们和“人”的最大不同是敢于否定自己,也敢于冒险,同时敢于失败,并会在失败中变得更加强大,再通过相互竞争推动社会进步。
因为弱者无法战胜强者,才制定出“道德”去约束强者的发展,而这些规条只会约束社会的发展。所以“超人”并不需要道德,也不会同情弱者,只会任由他们随着社会进化而被淘汰。
因此,jd认为书页上写那句话的真正意思应该是:“我虽然知道道德标准,但没打算遵守它。”
把这些线索串联起来后,他得出一个毛骨悚然的结论:这个叫杜泽琛的十六岁少年很可能认同了《夺魂索》那两名主角的观点,认为小部分特别的人可以超越传统道德观念,甚至觉得自己是拥有杀人特权的菁英分子。
电影中的两名主角布兰登·萧和菲利普·摩根,以及他们的角色原型纳森·李奥波德和李察·勒伯有不少共同点。这四个人家境殷实,而且长相英俊潇洒,还是名牌大学的学生。都是货真价实的菁英分子。其中李奥波德十九岁就从芝加哥大学毕业,当时已经通晓十五种语言;而年仅十八岁的勒伯更是密歇根大学有史以来最年轻的毕业生。用“天才”形容两人也丝毫不为过。
杜泽琛的情况和这些人很相似,他出生于富裕家庭,外表高挑英俊,能考入私立名校,也对尼采的学说感兴趣……
这时jd突然感到一阵恶寒,因为他想起不论是电影角色还是现实人物,那四个人都是同性恋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