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s:对不起呀,各位,由于昨天我更新了5千字,然后今天又修改了文,所以今晚零点以前,我搞不定了……这章的内容是我以前写的一个小故事,天亮以前,我会把这章的内容替换过来。麻烦你们明天再过来看吧,非常非常抱歉!
西域黄沙,漫天飞舞。
丝绸之路上,有一座孤城。
它本是西出阳关的旅人必经之地,和用来休憩与整顿的场所。
如今却日渐凋零破败。
商队也因为怕惹麻烦,通通改变了行程,不再经过这里。
问其原因,恐怕只有一个……
曾几何时,寂静的孤城又再度热闹起来。
不过这回,来者都绝非善类。
说得好听点,是江湖人士;说得不好听,也就是一群良民唾弃的地痞流氓,武士打手。
因其原因,恐怕还是那一个……
无剑一口气喝完米酒,全然不顾喝得太猛,大半的酒水随着他昂脖子的动作,漏在了打着补丁的衣襟处,湿了一片。
他手中的海碗放下时,桌面飞起一层厚厚的沙尘。
‘啪!’坐在桌子对面的一名大胡子壮汉,重重一拍桌面,大声吼道,“店家!你这也叫酒?淡得出个鸟来!”
店小二站在不远处,闻言,不怕不恼,搭着擦灰尘的抹布,只朝这边斜了一眼,讥诮道:
“这儿可是孤城,有水给你喝就不错了。想要好酒,你咋个不去京城?喝酒的时候,还有花花美女陪您呢!”
小二说完,只用草棚遮顶。四处漏风的小酒馆内,发出一阵哄堂大笑。
江湖人士,多半粗鲁豪爽,来此的目的,也都为一个。面对这满城皆为男人,满目都是竞争对手的地儿,纷争从来就不会少。
那大胡子壮汉一听见哄笑。顿时就怒了。面颊抽动,操起桌面上摆放的百十斤大刀,就朝那店小二冲去。“臭小子,让你尝尝本大爷的厉害!”
无剑坐在壮汉对面。
壮汉抽刀之时,早已气炸,哪里还顾忌其他。那锋利又厚重的刀锋。快如疾风骤雨,刹时便朝无剑的面部横扫而来。说时迟那时快。便可砍掉无剑的头颅。
无剑低头一瞥,“嗯?我鞋带松了。”
说罢,就在那壮汉的刀锋贴面而过前短短数秒,弯了腰。不经意躲过了当面一劫。
店内却又是另一番景象。
那壮汉挥舞着重达百斤的大刀,在店内拆房子。
原本就破陋不堪的小酒馆,这会儿从上到下。到处都是粉尘飞沙,脏得近在咫尺。连人影都看不清。
那店小二却是一副无所谓的态度,胡乱甩动手中一尺来长的抹布,四两拨千斤地阻挡着壮汉的攻击,“真脏真脏,看来又要打扫了。”
不消一刻,那壮汉已露败象,豆大的汗珠顺着鬓角和胸膛,油亮滚下,气息更是杂乱无章。
无剑系好鞋带,抬起头来,拨了把颊边垂下的乱糟糟碎发,径自嘟囔了一句,“蠢货,能在这种地方开酒舍的,能是一般的店家么?”说完,手臂跨过桌面,抓起壮汉没喝完的半碗米酒,也不嫌弃,拿过来又喝上了,还美其名曰:
“别浪费了,此地雨水难得,你不喝,我喝。”
正饮到一半,目光不知为何,抬了抬。
这一望不打紧,竟看到对街走来一个与周围场景格格不入的白面书生。
头戴方巾,身穿长衫,身后还背着一个竹制的书筐,里头装着一根包裹得十分仔细的长棍子,看不着模样。
但明眼人一瞧,都知晓那是一柄剑。
于是书生在此出现不到须臾,好事之人便互相打着眼色,慢慢朝他围拢而去。
书生却并无察觉,抬起干净洁白的袖子,斯文地擦拭着汗湿的鬓角,左右找寻着可以落脚过夜的地方。
无剑端着碗,啐了一声,“呆子。”后将手中的米酒一饮而尽。
对街也同时喧闹起来。
几个小混混模样的乞丐,将那书生打扮的小公子围在中间,或抱臂、或撑剑地打量他。
“哟,哪来的公子哥呀?你走错路了吧?上京赶考,可不打这儿过。要是出城,可就只剩是去西域的道儿了。那道上,有鬼……专喜欢吃你这种白白嫩嫩的小公子,哈哈哈哈……”
那身材柔弱的书生,给他们气得满面通红,如玉的芙蓉面,这会子粉若桃花,看得那群臭烘烘的江湖汉子直流口水。
有一个按捺不住的,干脆伸出手去,说话间就想用脏乎乎的手,去摸小公子的脸,“瞧这脸白的,莫不是个姑娘女扮男装的吧?”
被人先一步擒住手腕,顿在半空,怎么也动不了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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