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雨淅淅沥沥,泥泞着道路,拖延着时间。
“郑大爷,咱们村子遇见大事儿,您能做主了不?”林依依蹲在老槐树下,一边往嘴里扒饭,一边问着村长。她昨个晚上想了个透彻,她既然插手了村子里的事儿,就帮人帮到底算了。救人一命胜造七级浮屠,如果她救了整个村里的人,这神烦的幽灵花能不能让她的后代们好过一点,起码不要再像她一样来到这啥都不方便的古代。
想到这里,林依依摸了良心一把,感觉自个善良极了,一点都没有老狐狸们说的心狠手辣。
村长此时正在小心拿着干草把农具上的土给抹下来,又因为年龄大,有些耳聋,又让林依依重复了一遍,才听了清楚。他想着林依依是从他们村子世代守护的深山森林出来,便是自己村里的神仙,没什么好瞒着,便说起了把村子里村民的情况,哪家几个小子的力气大,哪家小子聪明,哪家的饭做的好吃,哪家的汉子妻管严,一点都不错过地给说出来。一个多时辰后,才喝了口凉水,回归正途地回答了林依依的问题:“小事儿,能做主。大了,就得请村里的老人们一块决定。”
林依依听得暴躁,本着美妈反复叮嘱的尊老敬老的人类道德底线,她忍了下来。
靠近大山的地方,有个用石头堆的庙,里面有个用石头雕刻的人。
林依依瞅着石像,越看越心里发憷。难怪村民把她当成神仙,这石像与她长的一模一样。
林依依逼着转过身,坐在草垫上静心,这事儿就不能深想,越想越想把手腕上的幽灵花给扣掉。
老人们走路慢,林依依打了个盹后,人才齐。整个村子只四五百人,来了二十个老人,不多不少恰恰好。
“话不多,人要想长长久久地活下去,必须得搬。”林依依从小就没学会礼仪这一套不实用的东西,上来直接就直接把话给砸了过去。
气氛顿时沉闷起来,所谓故土难离,岂能说搬就搬的,如果想搬,早在战乱起来的时候就搬了。
林依依是现代人,搬家这些事儿早司空见惯,她自个就是个实打实的例子。但村民一辈子都在村子里生活,最远的就是去城里做两天的短工。搬家似乎是个遥不可及的事情,而被迫的搬家让他们惶恐。
“如果搬家的话,有两个地方可以选,一个是藏在地势险要的大山中。一个是搬到城南,守住了南山城,人也就保住了。”
“南山城能守住?”村长黯然的眼睛一亮,追问着林依依。
“看情况。”林依依只听了别人嘴里的北蒙,没亲眼见过北蒙士兵的具体情况,不去做无用的保证。
说到底,不搬是死定了,搬的话还有可能活下来。
考虑的时间只有一夜,天刚刚亮,村民们聚集在石庙,一夜间老了十岁的村长与老人们终于敲定了主意,搬!
林依依无法理解村民的心里到底是怎么想的,在没确定搬家的时候,一个个都苦大仇深地不想搬家,当老人们一巴掌敲定搬家后,一个个的迅速地收拾了起来,竟然有种热火朝天的感觉。
林依依想,这一定是错觉。
时间不等人,等雨停了,一切都晚了。
这个道理,每个村民在挖陷阱的时候就已经被村长告知,说实话,他们也知道打仗从来都是残忍的,男人忙着打磨拿手的武器,女人们身上藏着一把锋利的刀,如果家破了,宁可自杀也不能受辱。
四五百人的规模不大,林依依带着村民出发,没有走正道,反而寻摸着路向城南走去。村民都是种田的好手,身上有着一把子的力气,不用多休息,天刚擦黑就到了目的地。
到了地方,心也就定了下来。
如今,南山城里的人员结构很简单,除了小官兵就剩下苦哈哈的老百姓,凡是有点钱有点权有点关系的都逃走了。
面对仍坚守在南山城的小官兵们,林依依直接开了个擂台把一群人撂倒后成了头;面对惶恐的平民老百姓,自带神仙光环的传言一发不可收拾,林依依还没地打完擂台,就已经万民跪拜了。
这种正准备打硬仗结果对方已经服软的情况让林依依的精气神一下子泄了下来。只怪林依依的老爹把她训练的太彻底,她的本性已经与男孩子一样,喜欢挑战。
“林哥哥,你为什么每天都不笑一笑呢。”过来帮忙做饭的郑家丫头一边端饭,一边好奇地问着林依依。
有了“神仙哥哥”这个对比,林依依对“林哥哥”的忍耐显然是轻而易举的。搬到南山城的村民们在林依依第一次来葵水疼的死去活来的时候就知道了这个神仙是个女神仙。但长久以来的宗教信仰上的“山神都是男的”概念,再加上林依依的板正板正的相貌,村民始终无法违心地喊出“姑娘”这个称呼。
林依依就这么“不男不女”地在大老爷们群里混的很开,在七大姑八大婆里面混的开,在小孩子里面更是混的开。
她一个人走在城里巡视,后面总能默默地更上一大群的人。
言归正装,对郑家丫头的问题,林依依只淡淡地斜眼瞟过去一眼后继续埋头吃饭。在外面,前有北蒙这条蛇缠的人恶心,后有大满这头白眼狼想要赶尽杀绝。最重要的是,吃的饭还是猪都不吃的糠。她能笑得出来才怪,她都快愁死了。
林依依还没吃完饭,姓孙的大狐狸摇着一把扇子晃悠悠地进来,“小城主,北蒙的人都在外面围了三个月了,粮食只能撑一个星期。刚传来消息,大满已经禁止泰安城镇与咱们这里通行了。”
林依依点头:嗯,正宗的三无地界。
“我想吃肉呀。”姓刘的二狐狸也晃悠悠地进来,一屁股坐在林依依的对面,对着她哀叹。他一个大胖子已经被圈在城里瘦了三圈了,如果小城主再不想办法,他就要后悔留在这里了。
林依依看到这两只狐狸,饭都塞不下去了,她以为城里就只剩下穷苦老百姓了,结果擂台也打了,神仙也当了,一嗡子地冒出六个人,说是隐世的智者,此次出山是来匡扶天下的。
林依依:谁信谁傻。
“真瘦了。”林依依捏了捏刘大胖子的肚子,沙哑地说道。
可能是三姨的熏陶和姨家的胖小子们的缘故,林依依对胖子都有种莫名的好感,看到至少瘦了三十斤的刘元,有点心疼。
“明天来这里吃饭。”
刘元眉开眼笑:“城主威武!”
孙长正的扇子晃动的幅度加快了三分,心里快速地计算着城里的人数:“夏虫昨个上城墙头看见北蒙的军队里有二十头牛和三十只羊,赶尽杀绝是不道德的,咱们只要十头牛和十只羊。还有,听说领兵的大将军都是有酒喝的。你懂得。老头我,啥都不喜欢,就喜欢抿两口。”
林依依理解,她也喜欢在没事儿的时候抿两口,晕晕乎乎的感觉,甚好。
刘长正一瞧林依依的神色,啥都懂了,摇着扇子大笑着离开。
郑家丫头全程都是星星眼,人一走,就感慨道:“我爹也是三十六,孙叔叔也是三十六,为啥我爹成了现在这样,人家却那么地美。”
刘元曾经是叱咤大满多年的大皇商,虽然后面老皇帝嫉妒,被抄了家,被流放到了这个叽里旮旯儿,但他的人脉还是在的,当然知道这孙长正的来历,虽然特别想嘴欠地说一句“小白脸”,考虑到这姓孙的还掌管着他的伙食,聪明如他,没说。
林依依吃晚饭,把碗往桌子上一放,就开始去找趁手的工具。她今晚就去偷袭。
隔日,南山城的老百姓们欢喜鼓舞,看着每家每户分到的肉,纷纷向着林依依跪拜,嘴里叨叨着,城主神通广大。
林依依憋着。
北蒙军队里的活物竟然在神不知鬼不觉中少了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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