林夕的确想起柳翔是谁了,说起来来到这座城市这么久了,他被狗追过,也被人撵过,但真的能够追他几条街,让他记忆犹新的其实也就只有那么一次而已。
虽然到现在他也不清楚那天那些人为什么要追他,但他印象极深的是那些人都跑得很快,眼前这个少年似乎就是跑得最快的那个。
本来以为自己已经跑到了城市了这一边,又过去了那么久,那天被追的事情也都忘了差不多了,想不到这城市里的人竟然如此执着,这样都还被他们找到了,真是,让人不知道说什么才好。
不就是踩了一下你们的草地么?又不是吃了你们家大米,至于这么斤斤计较么?
林夕觉得有些委屈,一只手提着蛇皮袋,一只手扶着背上的竹篓,脚下飞快,扭过头,看见追他的少年被远远甩在了身后的拐角,四下无人,脚下轻轻在巷弄的墙壁上一踩,整个人就腾云驾雾一般飞起,一个起纵,就已经跳到了墙壁的另一边。
搞定,回家!
林夕左右看了看,没有人注意到自己,这才慢慢向着废品站走去。
……
柳翔目瞪口呆的看着一溜烟就跑得无影无踪的林夕,虽然已经不是第一次见到奔跑中的林夕那让人瞠目结舌的速度,但柳翔还是忍不住失神了片刻,等回过神来,哪里还能找到林夕的影子。
“还真是,跑得一如既往的快啊。”
柳翔忍不住笑出声来,忽然觉得好有趣,那个小孩子或许是把他们当成坏人了吧,所以两次都以最快的速度跑掉了。
或许他之所以能够跑得这么快,也是因为这个吧,他是在为了生存而全力以赴的奔跑啊,而自己却只是为了胜利而奔跑,所以,这就是他们之间有着这样差距的原因吗?
但很快柳翔又摇摇头,知道或许这样的话有些道理,但说到底那个孩子本身的天赋还是起着绝对的作用吧。
虽然有些时候并不怎么喜欢那句话,但越是长大,就越明白如果努力有用的话,那还要天才来干什么。
所以虽然不知道他叫什么名字,但以后就叫他天才吧。
“喂,天才,下一次再见的时候,不要再跑掉了。你是为了百米赛道而生的人,所以,下一次再见的时候,请一定不要再逃走了。你的天赋应该到田径赛场上去征服,去创造,去让人惊叹!”
“但如果下一次你还是选择逃走的话,那么我也只能努力想办法追上你,告诉你,什么才是属于你的世界。所以,期待下一次的见面吧。至少,我很期待啊!”
柳翔大声的在林夕逃走的巷弄里喊着,无视路人奇怪的眼光,只是忍不住笑起来,感觉完成了什么很神圣的使命一般,虽然今天的事情弄得有些有头无尾,这次见面也有些好笑,但总的来说,事情还是在往好的方面发展。
至少自己已经找到了他,不是吗?
至于剩下的事情,柳翔很有信心,特别是看到了林夕的生存环境后,他有足够的信心,相信这个天生就应该属于田径场的孩子,冯勇一定有办法说服他的。
想想日后可以与这个天才小孩在同一条赛道上较量,他就感觉到自己忽然充满了无尽的动力,所以为了庆祝这件值得高兴的事情,目标省体院,奔跑吧!
他笑着,然后向着省体院的方向一路奔跑。
风隐隐约约将柳翔的喊话传来,隔得太远,他也听得不是太清楚,不过天才两个字他还是能够听清楚的,不免有些愕然,随后又有些高兴起来,虽然不知道柳翔的意思到底是什么,但似乎自己误会了他们。
所以自己其实也是个天才么?林夕看了看自己的样子,虽然有点不像,但应该是吧,至少自己可以做到很多人都做不到的事情,所以自己其实是个天才吧。
嗯,真是值得高兴的领悟,那晚上吃碗牛肉面庆祝一下好了。啦啦啦,凤凰,你听到了吗?有人觉得我是个天才耶!
林夕就忽然高兴起来,原来他们不是这世界的异类,他们是天才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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