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只在今早上哭过一回,是银宝煮的鱼汤,小少爷很爱喝。”落霞言简意赅的道。
“和你们大爷一样,最爱吃鲜物。”
木屋离着溪畔不远,说着话便到了跟前。
“夫人。”银宝忙放下裤脚,带着青儿、旺儿两个给娇娘行礼。
“娘娘?”容哥儿赶紧转头,一眼瞧见娇娘,嘴巴一瘪便哭,张着两条肉呼呼的小手臂要抱抱。
娇娘也疼的什么似得,跪坐下便将小宝贝抱在了怀里,亲他的小脸、小额头、小耳朵。
容哥儿也回亲,湿漉漉的口水涂了娇娘满脸。
母子相拥,亲昵非常。
听着他奶声奶气,又委委屈屈的喊娘娘,她整颗心都化了,将这小肉团软软的抱在怀里,拍着他的小背,轻轻的哄,慢慢的摇,把躬身行礼的银宝三个扔在一边不管不问。
银宝抬眼偷觑,便见娇娘正神游一般,两眼怔怔瞅着溪水,也不知她在想什么。
她在想什么?
她在想究竟是什么时候爱上他的,是从哪里开始的。
像追溯沉淀在岁月之中的那些零星记忆,往前再往前,她看见一个熟悉到陌生的女子剪下一缕青丝交给了姜妈妈,从那一刻起,她就不再是纯粹的自己,扒开血粼粼的内心便可知,她屈服了,屈服于现实,从那一场职务竞争,她昏死时便已屈服了。
来到这个世上,披上了别人的皮囊,她就更大胆了,撇开前世加诸在她身上的束缚,递上青丝,流于世俗,半颗心已接受了是外室的事实,
外室呵,放在前世世人的眼中,她就是小三、就是情妇。
因披上了另外一层皮,她照镜子一笑便觉诡异,眼睛成了一扇窗,透过这扇窗,她冷眼看自己,看自己作,奔着那一个罂粟一样的男人。
起初不是爱,大冷的天,门外冰天雪地,她只知道讨好这个男人、吸引这个男人能让她不再挨饿受冻,不再濒临死亡,不再像乱葬岗上灰不溜丢的死狗,人人喊打。
尊严,傲气,都得是衣冠楚楚之后才要去维护的东西。
于是,她梳妆打扮,粉墨登场,云袖一甩自导自演起这一场折子戏,戏中她娇媚入骨,勾得那男人在她美味儿的皮囊上流连不去。
可戏就是戏,再精致的演技也透着星星点点的虚假,到后来,顺其自然的就假戏真做了。
唱戏的被戏所迷,难以自拔。
恍然发掘出,真实的她竟也有为爱执迷不悟的一天。
是因为日日夜夜过下去太寂寞吗,所以逮着这个恰好的男人便爱的死心塌地,至死不渝,从此眼中再也看不见别人。
从来都知道,无论哪一个世界,都不是非黑即白的,灰色所占的比重远远比黑白要多,可是,人总是冥顽不灵的,事到临头,有了血的教训才会铭刻于心,恍然大悟:哦,原来灰色是这个颜色,记住了,永远的记住了,再不敢忘。
从此刻起,她所坚守的东西就变了。
入职三年,终于开窍,却于天旋地转间换了时空。
然,纵使时空转换,也已扭转不回她原本的信念,半颗心已灰,中了毒,越是挣扎越累,累心累身,半死不活。
终于,她被那条看不见的大河翻卷一个巨浪拍死在沙滩上,只余两眼,静看世界,入目所见便是他,只剩他。
于是编戏惑他,惑到最后搭上了自己,恍然爱上,死去又活过来,原来灰色的海洋之外还有一个这样的男人爱她,她也爱。
原来灰色并不可怕,并不可恨,可怕可恨的是这个男人也是灰色的,他是别人的夫君,即便他的婚姻是一场阴谋。而她心上加诸了后世的枷锁,她这个人受了后世的荼毒,无药可医的毒。
于是挣扎,于是煎熬,到最后逆来顺受,渐渐的她竟迷失了自己。
而现在,不正是找回自己的时候吗。
去他的外室,去他的姬妾。
那混蛋既不要她了,她不该去要回那张该死的契约吗?
他既完成了这众叛亲离的计划,如今还留着他们之间那可怜的牵绊作甚。
作者有话要说:第一更的时间晚了好多,某山捂脸,10点还有一更,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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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不,和某山同期入的小伙伴们已经一书成名鸟,专栏收藏的人数也好几百了,只有某山好悲催,是某山写的故事太差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