bsp;“这个故事处处都是疑点,直到最后,也没有交代清楚事实的真相,反而是留下了更大的谜团。这不禁让人怀疑,这是不是作者另一种写作的方法,故意设下悬疑,引人入局?却无法给出完美的答案。”
“人性?不,我在其中只看见了作者对虚伪的神父的推崇,他很喜欢这个人物,不难看出主人公对于神父的好奇,进而一步步踏入神父的引诱之中,聪明的人,这时候就该躲得远远的,而非自投罗网。愚蠢的主人公,愚蠢的作者!”
“上帝不会原谅你的!该死的,写出这个故事,侮辱了神父,玷污教堂,哗众取宠的作者!你该下地狱!”
“……”
这篇小说自攀登之后,就引起了热议。
喜欢它的人,奉为经典,认为这是深刻的阐述了人性,是一部能够打动人心的作品,虽然作者的文笔尚且稚嫩,其中不乏很多错误,但是瑕不掩瑜,这依然是一部好的小说。
而不喜欢的人,掐的更厉害,认为这是一部失败的,哗众取宠,以新奇的故事和写法,博人眼球。一时间,掀起了一片文艺界的骂战。正所谓一粉顶十黑,然而文艺界这群靠笔杆子吃饭的人,嘴皮子也不弱。这文人骂起战来,是丝毫不输于菜市场的那些大妈,引经据典,有理有据,条理清晰,并且火药味十足。
一时间,是腥风血雨,整个文艺界因为这么一篇小说吵了整整一个月。
作为处于引起了这番腥风血雨的小说的作者,叶郗本人倒是……风平浪静,没受到什么影响。主要是报社很有先见之明的保护好他的地址,否则……估计分分钟就被那些狂热的宗教分子给砍死了。
作为造成了这一切的罪魁祸首,叶郗反而是安然的不受影响,这几天他每天最爱干的事情就是捧着纽约各种的报纸,在上面看那些文艺界的大牛们骂战。那激烈的对骂,浓浓的火药味,叶郗相信要是他们现在是面对面,肯定就撩起袖子,赤膊上阵,打了!
啧啧,叶郗是看的瞠目结舌,啧啧称奇,这些文人,气急了和菜市场的那些泼妇也没啥区别。
总之,不管如何,他火了。
一文而红,一炮而响。
虽然是黑红,黑红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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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篇小说最终造成的影响,远超叶郗和报社的想象。
它被无数的报纸杂志给转载,不止是纽约,甚至是不止是美国,无数的地区,无数的国家都出现了这篇小说。虽然并非是每一个地方都像纽约一样,引起大热,大议。
但是毫无疑问,这篇小说它火了。
连带的叶郗也火了,他之前的那篇小说也被翻了出来,当然被批判的体无完肤。文艺界称他写的是一个现代的童话,虚假!并且对文中的主人公和他挚友的感情提出了质疑,结果……又是一番腥风血雨的掐架。
叶郗算是体会了一把人红是非多的感觉,好在……他还有金钱的安慰。托福,这一次的稿费可是足足翻了三倍,九十美元,这可是一笔不菲的报酬,一笔财富!
叶郗整个人都是惊喜的,名气什么的,粉丝什么的,都是虚的!唯有金钱是实在的。
就在叶郗捧着这九十美元,整个人都陷入狂喜的时候,纽约的文艺界又因为另一篇小说而掀起了又一次的腥风血雨。
这一次这篇小说的题目叫做,《红色》
严格来说,这并非是一篇完整的小说。它只是补充了《名为莉莉丝的爱》这篇小说的一些不足和让读者觉得疑惑的地方,从而解开了笼遭了全篇的迷雾。
莉莉丝是自鲜血之中生长出来的魔女之花,自鲜血长出,色如血液,是猩红的一片。莉莉丝在绝望之下,以刀自裁,鲜血流出,从而长出了以她命名的魔女之花。花型似百合,纯洁而烂漫,引诱沉浸在幸福和爱意之中的人。一切出于莉莉丝的嫉妒,为了引诱无知的人类,这种血红的魔女之花蒙上了虚假的颜色。
在幸福的人眼中,它们是纯洁烂漫的黄色。
在不幸的人眼里,它们是血一样的猩红。
祖父自将灵魂出卖给魔鬼之后,他就再也感受不到幸福,他时刻生活在恐惧之中,从此他的眼里只有猩红的一片。
故事里的主人公为什么一开始看见的是黄色的莉莉丝,是因为他在那一个温馨的家庭里感受到了爱意,而他最后为什么看见的是红色的,或许是因为被神父的绝望和黑暗所影响,也或许是因为……
这篇小说的署名是神父,没有寄件地址,也无从得知收件地址。
文艺界原本逐渐平息的骂战,再一次因为这篇小说,引起了新一轮的腥风血雨。
这一次连叶郗都被波及,不得不出面,写出一封公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