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来这事儿毕竟隐秘,他单独办了最合适了,二来他觉得这也没什么大不了的,沈平章那么争气的考进了国内最高学府,为这点小事儿耽误他进步不值得。
等到现在人家气冲冲的兴师问罪了,朱子墨眼珠子一转,才突然间反应过来——貌似、大概、可能、或许、应该、好像,自己这事儿是办的挺不地道的哈?
想象一下,如果换了自己,上学上的好好地,突然从报纸上看到自己的男朋友,竟然是悄悄一个人去参加自己父母的丧礼了……
渣啊!是不是拿老子当外人?!这么大的事儿也不告诉我,合着咱只是露水情缘?没打算和老子处长久了对吧?
想到这一点之后,朱子墨立刻心虚起来了。
他看着沈平章的双眼,万分真诚的道歉:“真的很对不起,这事儿是我不对,我忘了换位思考了,当初应该第一时间告诉你,让你陪我一起过来的!我就是脑子一时没有转过来,你原谅我这一次好不好?等你把时差倒过来,就陪着我去他们的墓地上看看,顺便告诉他们,我已经不是一个人了……丑媳妇也要见公婆,你到时候可得说点好话,免得他们看不上你!”
“什么丑媳妇?是毛脚女婿吧?”事实证明,朱子墨真的很有特别的顺毛技巧,一番话过后,沈平章那点闷气就散完了,还担心提到父母的事,朱子墨会伤心难过,于是心疼的立刻把话题转移到媳妇和女婿的区别上去了。
雨过天晴,两个人腻腻歪歪的互相打趣了一路,等到了酒店之后,沈平章非要现在就去扫墓,他保证:“我在飞机上睡得很好,现在一点都不困,来都来了,还是赶紧去拜访叔叔阿姨吧!”
朱子墨拿他没办法,只能同意了。
沈平章穿的十分正式,一身笔挺的黑西服,他自从成名之后,经济上终于宽裕了起来,在和朱子墨同居的时候,其实家里的所有生活用品、三餐等等都是他出钱的,把朱子墨伺候的妥妥帖帖。在服装方面,前两年北漂的时候,他身上只有一身拿得出手的衣服,不知道洗过多少回了,现在自然不用那么苦,加上朱子墨送他的礼物,两个人每人一间独立的衣帽室,像沈平章现在穿的这身,就是今年阿玛尼的经典款,穿在他身上,显得肩宽腿长,整个人帅爆了!
空窗了好几天,在异国他乡的日子里,朱子墨每天孤枕难眠,不知道有多空虚寂寞冷,现在看到这一幕美景之后,那叫一个食指大动啊,恨不得把他留下来,两个人先滚上几回床单再说!可惜沈平章这会儿庄重极了,一心想着在岳父岳母(的坟前)好好表现表现,心里面绷着一股劲儿,嘴里边念念有词,直接就把朱子墨镇压了,还不断地追问该送什么花、他们听不听得懂中文什么的……
朱子墨心里知道他即将要拜访的并不是他真正的父母,但看到他这么郑重紧张的样子,虽然最爱的滚床单泡汤了,但心里边却欢喜难言,毕竟沈平章并不知道实情,他这样的神圣、庄重,终归揭底,还是来源于对他的爱、和重视吧?
最后,去花店买了一捧蓝紫色的风信子,在伊莱克家的花园里,他有看到这种被称为‘异国百合’的花,估计,那对早逝的夫妻会喜欢这种花吧?
驱车去了墓园,沈平章给墓主人鞠了三个躬,然后默默地在那里小声的说了一些什么,连朱子墨都不让听,足足用了半个小时,这才把风信子放在雪白的墓碑前面,又鞠了三个躬,这才拉着朱子墨的手,两个人回了酒店。
“神神秘秘的,你跟他们说的什么啊?”朱子墨逗他。
“我看了你父母的照片,你们长得并不是非常像啊?”沈平章顾左右而言他。
明明是胡乱找的话题,却一下子戳中了朱子墨的软肋,他摸了摸鼻子,心虚的不再追问了。
离开墓园之后,仿佛那种压抑的气氛终于消失不见了,沈平章松了松领带,面上也是大舒一口气的样子,虽然岳父岳母已经去世了,但毕竟这也算是见过家长了,拐带了人家的儿子,他心里边不是不心虚的,刚才也是凭着一股气在支撑着罢了。
搞定了岳父岳母(?)一双小别胜新婚的狗男男终于有心激情起来了,至于什么领略异国风情之类的,还是等朱导演从床上爬起来之后再说吧……
他们没在美国待太久的时间,毕竟沈平章还有学业要忙,而朱子墨也觉得老是呆在异国他乡,总不如在自己的祖国舒服。他临走的时候,倒是接受了《纽约时报》的一个小小的专访,重点讲述了一下这些天关于他沸沸扬扬的新闻,之后,他就和沈平章低调的乘飞机回国了。
回国之后,沈平章也没有继续去赶军训的小尾巴,两个人一起化身宅男,平日里一个去书房看专业书籍,一个就躺在摇椅上发呆、去空间里看之前的存货、构想之后的作品、大吃大喝……当然,沈平章需要投喂的,远远不止那些花样百出的美食……
堕落的生活太容易让人上瘾,短短的十来天的功夫,朱子墨就活生生的肥了一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