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的发言后开始讲话,“我问个问题。这26个卧底作者都和我们签了分成协议的吧?”
“那肯定啊,这是必须的。”林永刚答到。
常征:“那我们可以走法律途径,去告飞鸟网。”
“没那么简单啊,常总。”马元摇头说到,“他们都是签的作品分成协议,签的是作品,而不是人。当然了,在协议里我们当然有约束条件,约束条件就是:在该作品未完本之前,该作者不得在其他网站发文。我们限制了作者的真名、笔名。但这个协议的漏洞就是,作者可以换个笔名。而且……他们在我们网站上连载的作品,想完本的话随时都能完本,不是吗?”
“这些卧底作者。当时连同协议一起快递过来的身份证复印件都不一定是真的哦。”五组聂主编补充说明。
“使用假身份证,那是违法行为啊?” 二组程主编问到。
五组聂主编解释到:“老程,我刚才说的有些歧义。我的本意是,卧底作者快递过来的身份证复印件不是假的,但并不是他们本人的。比如说是他们弟弟的、堂兄的,能理解吗?他们在飞鸟网用的才是本人身份证。”
程主编义愤填膺:“这些作者不想混了是吗?这么做损失的是一个作者的信誉啊!”
聂主编:“重赏之下必有勇夫。兴许飞鸟网给了他们不少许诺呢。大不了再换个笔名,捞一票之后从头来过咯。再者说了,就算损失了信誉,他们毕竟有个下家,就是飞鸟网,他们也不至于失业是吧。关键是这些作者确实有实力,有些死忠读者可不管网站之间的撕逼,他们就是跟着作者走的。信誉、节操这玩意,过几个月人们也就忘却了。”
编辑们左一句右一句的在谈论,常征却陷入了沉思。看来走法律途径也不一定能取得什么成效,人家是研究过新起点的协议了,钻的就是空子。就算上法院打官司,按这种情况,不打个一年半载出不了什么结果。即便出了结果对新起点也不一定有什么利好。
常征不说话,他操作鼠标,找到了一部卧底作者的作品。
这部作品现在正在新起点网的首页强推榜上,叫《无敌英雄》,作者叫“大将军”。
这位“大将军”在飞鸟网的笔名变成了“大元帅”,《无敌英雄》则多了个字,变成了《无敌的英雄》。
这文字游戏玩的,你也拿他没办法。
打官司也扯不清,《无敌英雄》和《无敌的英雄》虽然看上去很像,但却是两本书。
不管是“大将军”还是“大元帅”,常征都没听说过这个笔名。但这些卧底作者的实力摆在那里,可能是一些小有名气的作者开的马甲。
去年飞鸟网连作者的稿酬都发不出来,他们哪来的资金招募这些卧底作者?这种脏活,人家那几十个作者愿意白干?
“常总,我们现在该怎么办?”编辑们讨论了半天,忽然觉得应该请示常征接下来该怎么办。
“打回去!”常征坚定的说到。
“打回飞鸟网?也去他们家打榜拉客?”
常征:“不,就在我们自己家打。”(未完待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