去讲,以免爹知道了,要怪罪先生的。”
“哎!你让先生放心,我这人晓得轻重。”刘十立即郑重地点点头,生怕自己连累了‘情郎’。
刘戎又皱眉吸了一口凉气,像是在思考,“姐姐,要不你写个什么东西……给我带回去,交予庄先生可好?免得我怕他到时问起我来,我也不知道说什么好。”
“也行。”刘十现在是,刘戎说什么,她都乐意做。
她很快起身,走至书桌后面。研磨砚台道:“你说,我给他写什么好呢?”
刘戎立即一笑,抓抓后脑勺,一副不好意思的神情,“呵呵……你们这小情丨丨人之间的体己话,哪还问我?弟弟我不懂这些,才叫你写封信回给庄先生的嘛。”
刘十顿时嗔她一眼。大红色的长指甲。指着她道:“你这个鬼机灵!我懂了。你先出去等会儿,我写好了叫你。”
“哎,好咧!”
等刘戎拿着刘十写给庄贤的情信。回到自己的小苑时,天已经黑了。
苟胜他们几个已经吃过了晚饭,甚至还冲过了凉。
特别是史隘乾,老早就爬到罗汉榻上。挽着裤腿,拿着一把蒲扇。仰躺在榻上赶蚊子,看见刘戎回来了,也仅是瞥她一眼,头都不带抬的。
“饭在桌上。水在火上烧着,一会儿你吃完就可以洗澡了。”
“唔……”刘戎心不在焉地答他一声,拿着那封信。径自走到书桌后,小心翼翼地拆开封条。取出来看了看。
结果没看懂……
首先,刘十写的,都是繁体字,而且不知道是哪个朝代的,扭得跟麻花一样,一看就是草书。有些还看得出是个字!有些就……它认识刘戎,刘戎不认识它了。
这还不算,刘十为了体现自己是有修养、有内涵的大家闺秀,居然对仗工整地写了一首诗,回给庄贤。
就这个时代而言,这封情书,绝对足够高大上了,但对于刘戎这种平时只看微博的新时代年轻人来说,基本就是天书。
“哎呀!”刘戎抱着脸庞,‘咣当’一声,脑袋砸在桌面上,发出很大一声闷响。
谢瑜拖着一件宽松的闲服,款款走过来,斯文地拎起那封信,看了看道:“写得还不错,你写的?”
“……”刘戎无语了。
“等等,这怎么是一首情诗?你写给谁的?!”
刘戎听到最后,发现他一句话比一句话问得大声,眼看就要发火还是怎地?天气太热了是不是啊?一个两个,火气说来就来……
刘戎不得已,只好又抬高头颅,眯着死鱼眼看向他道:“你觉得呢?我是会做这种事的人么?”
谢瑜腮帮子紧咬,面颊肌肉在皮肤下涌动不息,好半天才把信放回桌面,扭头走了。
刘戎却给他搞得极度不爽!
因为他走就走吧,临走还嘀咕一句,“猜你也写不出这种文采……”
我擦!
刘戎立即唰地一下站起来,指着他的背影,就想开骂,结果指了半天,横竖找不出什么词来骂他,嘴笨得可以!
于是又只好无比郁闷地,自己把那口气强咽下了,刘戎刚消化完,史隘乾听见动静,也拿着扇子走过来。
刘戎看到他,立即很热情地拉他过来坐,指着那封信,摊给他瞧,又打开抽屉,取出刘十七的手抄本佛经,放在一起问史隘乾。
史隘乾听完刘戎的想法,捋着山羊胡须,对她道:
“主公,老朽不知道你为何要做这种事,不过老朽确实认识一个人,或许他可以试试。明日老朽就带你去。”
于是第二天一大清早,史隘乾拎着一大堆新买的菜,跟刘戎一起,出现在菜市口的一个拐角处。
来往人潮,三教九流,鱼龙混杂,但基本每个人身上都是颜色老旧的布衣,头发也大多跟稻草一样,乱糟糟的。有些人脸庞还脏兮兮的。个别人身上,甚至还散发着难闻的臭味。
他们路过刘戎身边时,纷纷朝她侧目。
史隘乾瞧着很不放心,对刘戎说:“主公,这种地方都是下人来的。你一个公子哥儿,来这种地方,很危险的。”
“没关系,不是有你嘛。”刘戎想都没想就答了,目光在街上四处搜寻他们想要找的人。
很快,史隘乾就带着刘戎,来到街角一个正在给人代写书信的中年大叔面前。(未完待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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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我观察过了,手机的字体不会变。网页的字体,我听别人说,过几天也会变回公共章节那样。看不惯的读者可以过几天再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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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我问过客服了,手机的客户端一定要升级到最高,要不然章节里,有些标点符号是错的,逗号会变成句号之类……我自己就发现了,升级完就好了,碰到类似问题的读者可以试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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